您将经包装的商品从中国卖到德国?
这种情况下您要承担参与义务
以下是您需要知道的全部内容。
《德国包装法》
根据《德国包装法》之规定,首次将销售包装投放德国市场的制造商和贸易商必须进行包装许可授权。这意味着:
“首次将商品装入销售包装、进行分销并且导致包装通常在个人终端消费者处成为垃圾的单位必须办理此许可授权(参与收集处置系统)。此类包装亦被称为“具有系统参与义务的包装”。
什么是收集处置系统?
“收集处置系统确保了具有系统授权义务的包装在个人终端消费者处以符合专业规定的方式被收集、分类并最大限度地接受再生利用。在这一过程中包装必须符合《德国包装法》(VerpackG)的规定。”
制造商和经销商针对其销售包装的收集、分类和利用向受委托的收集处置系统支付许可费。该费用根据投放市场的包装物的重量、种类和数量计算得出。
“能够在个人终端消费者处产生包装的所有制造商和贸易商必须将这种包装加入收集处置系统中。”
诺文蒂斯 (Noventiz) 公司的收集处置系统
因为制造商、经销商以及邮购经销商和线上经销商无法自行确保包装的许可授权,在这种情况下 诺文蒂斯 (Noventiz Dual) 等所谓的收集处置系统就会发挥作用。这可以确保包装在个人终端消费者处以符合专业规定的方式被收集、分类并最大限度地接受再生利用。企业作为制造商和/或分销商向相应的系统支付许可费,其金额取决于销售包装的重量(堆量)、材料类型和数量。
自 2017 年 1 月 1 日起,诺文蒂斯(Noventiz Dual) 作为收集处置系统可被用于德国约 4000 万户家庭中产生的销售包装的民用收集和再生利用。
作为监管机构的中央包装登记处
所有德国的收集处置系统以及所有的制造商(初始分销商、线上经销商、进口商等)均受到德国包装登记中心(ZSVR)的持续监管。任何人均可通过公共登记簿 LUCID平台 免费查看哪家制造商正确地履行了其法律义务。未履行许可授权义务者将被处以高额罚金。
哪些包装具有系统参与义务?
一般而言,使用后通常在个人终端消费者处成为垃圾的所有装有商品的销售包装、运输包装、服务包装和再包装均被视为具有系统参与义务。完全存留于商业贸易商处的运输包装无需加入收集处置系统。
《德国包装法》意义上的个人终端消费者包括私人家庭和所谓的“近似的垃圾来源”。其中包括餐馆、小型食品生产商、酒店、食堂、建筑设计师、养蜂人、冰淇淋制造商以及保险公司、税务及律师事务所等行政机构。农业企业和手工业企业也须履行参与义务。
谁必须对包装进行许可授权?
制造商或贸易商是否有义务对其销售包装进行许可授权,取决于他是否在德国将具有系统参与义务的的包装投放市场。因此,仅生产纯粹的包装材料的企业不是《德国包装法》意义上的制造商。
小企业主
《德国包装法》规定的义务也适用于小企业主,无论企业规模如何。这意味着,这方面没有最低限度。从第一个投放市场的经填装的具有系统参与义务的包装开始就必须加入系统。
线上经销商
所有从事商业活动的线上经销商必须至少对其运输包装进行许可授权。该义务从第一个填充的纸箱开始具有效力。若贸易商也是商品的制造商或进口商,其还须使投放市场的产品包装量加入系统。
领域
根据《德国包装法》之规定,在向企业销售商品的情况下(B2B),存在系统参与义务,前提是它们是行政机构、餐馆或农业企业等近似的垃圾来源。在这些领域中产生的包装物必须获得许可授权。
您可在线查看您是否具有存在许可授权义务的包装。
包装许可证费是多少?
包装许可证的费用一方面取决于投放市场的销售包装的数量,另一方面取决于包装材料的种类。
必须考虑到所有包装材料:
纸张、纸板和纸箱(PPK)
运输纸盒、折叠盒、纸质填充材料
塑料制品
塑料袋、薄膜、气泡、罐子、聚苯乙烯片
其他复合包装
咖啡的真空包装
玻璃
一次性瓶子、一次性杯子
饮料纸盒包装
由硬纸板和薄铝塑层组成
马口铁/黑色金属
罐头食品、饮料罐、冠形瓶盖
铝和其他金属
瓶盖、软管(化妆品)
自然材料和其他材料
木箱、黄麻袋、棉花
橡胶、铜、陶瓷
如何进行数量计算?
在合同开始时,必须对该日历年可能投放市场的销售包装物数量进行预测。
包装材料的数量以公斤为单位予以说明。有两种不同的操作方法:
您知道您使用的包装的重量?
那么您只需将单个包装的重量乘以投放市场的包装数量。例如,您可以在包装供应商的客户账户中找到单件重量。
您没有任何关于包装重量的信息?
那么您应称量具有系统参与义务的包装中的一个包装,并将此数值乘以相应包装的件数。以此可得出投放市场的材料总重量。
借助包装直接处理门户网站(Verpackung Direkt)上的许可证计算器您可以很容易地根据单个包装的数量计算出您的许可证费用。这可以计算得出每个包装材料的价格和成本。
如何办理销售包装许可授权?
您在对第一个包装进行填充并装运之前,您就已经必须履行《德国包装法》规定的义务。我们用五个简单的步骤向您展示许可授权过程:
- 您可在此完成在中央包装登记处的数据库 LUCID 中的注册。
- 您可通过我们的在线门户网站包装直接处理门户网站(Verpackung Direkt)便捷地与 诺文蒂斯 (NOVENTIZ ) 公司订立合同!
- 您可通过写明从中央登记处收到的注册号在我方针对年度预计所需销售包装数量进行许可授权。若订单情况出现波动,您可根据往年的经验值进行估算。
- 请将销售包装经许可授权的数量和收集处置系统的名称提交至中央登记处。
- 请在下一年的年初向收集处置系统和中央登记处提交年度结算数量申报。这指的是实际投放市场的具有系统参与义务的包装量。
通过 诺文蒂斯 (NOVENTIZ ) 公司对包装进行许可授权
简单的法律上的安全
您可通过参与 诺文蒂斯 (NOVENTIZ) 收集处置系统履行您的法定义务。
有效可靠
我们对您的承诺:我们迅速、认真地处理您的事宜。
简单明了
您仅需点击几下即可便捷地在线对您的销售包装进行许可授权。
任何时候均可获得很好的建议
如果您看重个性化的建议和顺利的许可授权程序,那么 诺文蒂斯 (NOVENTIZ)公司是您的最佳合作伙伴。您有一个又一个问题?不用担心 — 您个人的联系伙伴愿随时为您服务并且帮助您完成销售包装的许可授权。我们一定能够找到解决方案!
即使在国外也绝对符合法律规定
我们还可以根据需要支持您的包装在其他欧洲国家参与系统,并为您办理所有相关手续。诺文蒂斯 (NOVENTIZ) 公司可确保您安全无虞!
全方位服务集于一身
诺文蒂斯 (NOVENTIZ) 公司不仅可以为您完成销售包装的许可授权,而且可以完成运输包装的废物处理。作为一家经过认证和审核的废物处理服务商,我们还可完成现场废物处理,并对旧电器设备以及电池进行处置。
常见问题
若您是将在个人终端消费者形成垃圾(例如黄色袋子/黄色垃圾箱)的包装的“初始分销商”,您必须在中央包装登记处登记并且参加收集处置系统。
您投放市场的具有系统参与义务的包装数量不是决定性的。即使您用商品仅装填和/或发送一个包装,您也有义务参加 优徊弛(NOVENTIZ)等收集处置系统。原则上这个规则没有例外。贸易商、制造商、线上经销商以及 eBay 和亚马逊等小型商户必须对其销售包装进行许可授权。
建议您针对一个日历年在该年度的年初使具有系统参与义务的包装加入系统。这一过程中您仅需写明估计被投放市场的包装量。最后须支付的金额取决于包装的种类和重量(堆量)。
重要提示:请在供应或生产商品之前进行注册并加入系统。但最迟不得晚于首次投放市场!
许可授权的有效期通常为一整个日历年。这意味着:即使您在一年中的某个时段希望进行许可授权,请以具有追溯力的方式输入整个日历年。大多数收集处置系统的合同期限为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
若您忘记及时对您具有系统参与义务的包装进行许可授权,您应尽快进行补充授权。否则可能遭受罚款和禁售。针对具有追溯力的系统授权,您仅需输入该年度实际投放市场的包装量。这个所谓的年终结算数量申报必须在我方作为收集处置系统并且在中央包装登记处完成。
企业有义务使其具有系统参与义务的包装加入收集处置系统。若许可授权义务被忽略或者申报的数量不正确,则构成了对包装法的触犯。在这种情况下您可能受到高达 200,000 万欧元的罚款和禁售。此外,这还可能导致竞争对手的警告。由于在中央登记处可以很容易地查看谁对包装进行了许可授权以及谁没有进行许可授权,所以市场参与者可以互相监督。中央登记处以此可在他们之间实现公平的条件。
针对包装量没有无需履行许可授权义务的最低限度。从第一个纸箱开始,制造商或贸易商就有义务对其销售包装进行许可授权。
更确切地讲,从投放市场的包装的特定量起,您在注册和许可授权义务之外还具有《德国包装法》规定的一项附加义务。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义务提交所谓的完整性声明。这必须由经注册的鉴定师、审计师、税务咨询师或经宣誓的会计师予以确认并提交至中央登记处。
作为须提交完整性声明的极限值的年度数量为:
- 玻璃:80,000 公斤以上
- 纸、纸板、纸箱:50,000 公斤以上
- 塑料、金属、复合材料(共计):30,000 公斤以上
这是不可能的。为了能够签订合同,您必须有一个注册号。
重要提示:先注册,再参与。
是的,服务包装有一个特殊之处。这一特殊之处在于,服务包装在销售时才被装入商品,例如面包店的面包袋。因此,若最终经销商(在此情况下为面包师)首次装填服务包装并将其投放市场,他无需亲自以注册号使其参加收集处置系统。他可以简单地利用经预先许可授权的包装或者要求上游经销商以上游经销商的注册号和名义使包装加入系统。
注意:运输包装必须履行参与义务。
当然了!在大多数情况下,包装仍然完好无损,如果将其直接废物处理就太浪费了。但请注意,若您想在该包装中出售一个终端消费品,您必须在一家收集处置系统中在此对其进行许可授权。为什么?将货物装入包装会使纸箱成为运输包装或销售包装。
只有当邮购经销商有证据证明所使用的包装已经参与与一个系统时,重复使用的包装才会被免除系统参与义务。
我们的建议:为了安全起见并且避免任何制裁,请在全范围内对所需样本进行许可授权。
这是不必要的,因为《德国包装法》只适用于在德国投放的商品。您向国外发送/销售的产品不受《德国包装法》的约束,而是受到相关国家的法律约束。当它们被首次投放市场时,您必须通过包装设计或适当的附带文件证明该包装不被用于德国,而是为了出口目的。若包装最终被交予德国的个人终端消费者,您必须尽快补充履行系统参与义务。
注意:许多进口国也有关于包装和包装材料的处理与回收的法律规定。提前了解各个国家适用的法规
必须的。进口到德国的包装必须根据《德国包装法》获得许可授权。包装在《德国包装法》的适用范围内最终在个人终端消费者处成为垃圾。将相应的包装进口到德国的企业要承担许可授权义务。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指的是将商品引入德意志联邦共和国或安排其进口事宜的进口商。
直接向德国客户销售产品的来自国外的销售商或贸易商有义务对其包装进行许可授权。就此对来自欧盟国家和非欧盟国家的进口不作区分